网传吉林下月起停办独生子女证 官方:不实消息
2016/6/18 9:02:15
昨天网络上流传的一份“重要通知”。不过,这份通知的张贴地点是哈尔滨
下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停止办理了?最近,不少人通过网络看到了这条消息。不少符合条件、却一直拖着没办理证件的父母,看到这条消息很是着急。新文化记者这两天也接到了不少电话,很多市民都在询问这事儿到底是真还是假。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与长春市卫计委取得了联系。据介绍,在我省,这个“小红本”依然可以办理。
疑问
“今天,我在网上看到辽宁省等地的‘独生子女证’于6月底就停办了,我家孩子还没办理‘独生子女证’,不知道我们省还能不能办理了?听人说也不能办了,如果能办,应该怎么办呢?”长春市民李女士对这一消息有些疑惑。
李女士家住在长春市南关区,女儿于2008年出生,目前读小学二年级。女儿出生后,她和爱人就商量好了,不再要第二个孩子。尽管她和爱人听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享受国家一些优惠待遇,但由于两口子工作都很忙,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事儿一拖再拖。
“当我看到网上说‘独生子女证’不能办理的消息后,心里‘咯噔’一下,国家给予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多好,如果我错过了这个机会,真是不应该啊!”李女士后悔道。
求证
我省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停办了吗?昨日,长春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称,针对近期在网络发布的“2016年6月末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问题,长春市卫生计生委与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核实后表示,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省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规定是:1.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仍执行生育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奖励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享受有关奖励与社会保障政策,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核办理。
3.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或者村(居)收养一个子女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者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的,可以补办。
5.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办理,没有截止日期。
从长春市卫计委的表态中可以看出,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之前生育子女的,还是可以办理的,而且没有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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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
能带来哪些优惠?
前面提到,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仍执行生育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奖励政策。那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能够带来哪些优惠待遇呢?
吉林省卫计委计生指导处处长姜国民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一般情况下是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划分宅基地、享受集体福利、接受扶贫、培训等方面应当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优先照顾。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双方60岁以后,还能领取每个月80元的奖励。
另外,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可以继续享受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再婚夫妻一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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