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位红通落网者受审:不愿家人旁听 没脸面对
2016/7/6 10:31:02


  孙新在法庭上认罪,称自己十分后悔 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挪用2275万公款炒期货,至案发尚欠1802万未归还,案发后携款潜逃境外。2015年6月8日,躲藏了7年的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孙新在柬埔寨被抓获后押解回国,他是“红色通缉令”中北京地区首个归案被通缉人员,也是“红通”落网人员中第一个受审的人员。
  今天上午,孙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孙新认罪,称非常后悔。检方证据显示他把公款转入14个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庭审
  红通令第一人受审 涉挪用公款、贪污两罪
  孙新1968年7月4日出生,大专文化,北京人。昨日是他的48岁生日。
  2015年11月9日,孙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市检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2275万余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并先后归还472万余元,其他1802万余元未归还。
  因被免去出纳职务,被告人孙新于2008年1月至3月,伪造了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接材料,并与孙某完成交接工作。同年10月21日,单位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便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当日至23日,孙新从其控制的用于证券交易的银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计57万余元,并携带潜逃境外。
  案发后80万涉案款已冻结。检方认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追究孙新的刑事责任。
  不让家人旁听 由法律援助律师辩护
  上午9点半,身穿灰色T恤的孙新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跟去年被从柬埔寨抓回来相比,孙新胖了一些。今天他刮了胡子、剪了头发,神情平静,进入法庭时,看到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些还是他所在新闻出版局的同事,孙新赶紧低下头。
  庭审前,记者从孙新的辩护人处得知,开庭前,孙新一直坚持不让通知家人,“他对我说,跑了这么多年,父母、孩子都没管过,对不起家人,也没脸面对家人,所以不愿意将家人卷入自己的案子中。”因此今天的旁听席上,并没有他的家人。
  辩护人告诉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2006年孙新就与妻子离婚了,孩子也判给了妻子,离婚两年后,孙新逃亡。他的孩子如今已经十六七岁了,他和前妻孩子都没有什么联系。
  辩护人表示,正因为如此,孙新虽然表示愿意赔偿,但他在国外生活一直比较艰难,被抓后无财产可赔偿,他也不愿意、不能开口让家人帮助,开庭前没做任何赔偿,连今天请的律师都是申请的法律援助律师。
  检方证据显示公款转入14个账户炒期货
  法官首先核实孙新的个人信息,当问到孙新的家庭住址时,孙新迟疑了一下说,“我记不住了,记不清楚了,好像是丰台区。”
  在法庭上,孙新回答问题干脆,思路清晰,对于指控,孙新表示:“起诉书说的属实,我没有异议,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同意对我的指控。”
  孙新说他学的是法律专业,自1996年到该单位工作,案发前为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的主任科员。
  他说从2001年开始进行期货交易,他先后注册了2家公司,“之所以挪用公款,是因为做期货亏损,想着挪用公款做期货,挣钱后归还单位,但没想到后来亏损了。”孙新表示。
  新财务交接 发现单位巨额亏空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孙新最早一次挪用公款是在2007年1月,他将65万元直接转入自己控制的一信托公司,不久又转出了1258万元,最后一笔则是2007年4月,他将1009万元转入他的公司里,案发前一共归还了470余万元。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自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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