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号角下, “全国样本”缘何收到“撤销令”?
2026/7/12 7:29:04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号角下,
“全国样本”缘何收到“撤销令”?
——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25年维权纪实
撰稿人李思
核心提示: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三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年来,围绕贯彻落实该法,180余项配套制度措施先后出台落地。2026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南京召开全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要求“全力推动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几乎同一时间,一份数万字的举报信被递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寄信人,是全国首家由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它被原国家林业局称赞为“全国的一个样本”,森林覆盖率超92%,累计投入超10亿元,直接就业300余人、间接带动上万人就业。然而,2024年10月,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公示拟撤销其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资质——东莞36处自然保护地中,唯一被列入撤销名单的,正是这唯一由民企经营的一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号角已经吹响,“全国样本”却收到了“撤销令”。这份寄往国家发改委的举报信,记录的正是这个时代最尖锐的矛盾。
一、26年坚守:一座民营资本培育的“全国样本”
1999年11月30日,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与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签订《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承包期限50年。合同约定开发范围包括门楼以内飞云山、笔架山、仙宫岭、观音山等在内的山林和原始次生林,总面积约10000亩。
2000年1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复设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2001年9月,石新村委会与黄淦波签订《协议书》,支持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5月,公司正式注册成立。2005年12月23日,原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设立“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成为全国首家由民营企业申报、管理和经营的国家级森林公园。
《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
国家林业局《准予设立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行政许可决定书》
26年来,观音山公园累计投入超10亿元。森林覆盖率超92%,拥有1137种植物(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2种、濒危物种7种)、223种野生动物(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7种)是东莞市内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著名的生态旅游胜地。公园连续10余年年均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2024年接待游客120多万人次,直接就业300余人,间接带动上万人就业,累计纳税超亿元。公园先后荣获“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中国十佳休闲(生态旅游)景区”等数百项荣誉称号。2007年被原国家林业局发文称赞为“全国的一个样本”,2019年被《人民政协报》称赞为“两山理论”实践的鲜活样本,2021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发文肯定,2023年央视新闻联播称赞其文化活动“多姿多彩”。
就是这样一座由民营资本守护了26年的绿水青山,本应是“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的生动注脚。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二、灾难的源头:索贿被拒后的系统性打压
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发展,却是异常艰难曲折。由于不愿接受潜规则,不愿与官商勾结获取不法利益,不愿寻求所谓保护伞,自1999年至今26年来,观音山森林公园遭到东莞市、镇两级政府及东莞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个别领导人的不断打压、报复。
(一)索贿被拒:统战部发文定性“封建迷信场所”
2002年初,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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