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信县法院:判决书已经写出来,但领导不同意发出
2026/7/4 7:44:40
地方国企“空手套白狼”:恶意侵吞民企债权后反诬对方虚假诉讼,这起案件背后藏着多少“猫腻”?
      文 张宪

    一个外地民企老板,干了活拿不到钱,债权被地方国企据为己有;追讨欠款反被对方以“虚假诉讼”报案陷害。案件拖了近一年,法官判决“写好了发不出,领导不同意”……这场围绕554.4万元工程款的拉锯战,揭开了一个让人细思极恐的基层司法生态。
干活结算:未付款的债权竟被“截胡”
    张双臣,河南安阳人,原是滨州招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至2021年,招贤公司先后与滨州川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两份《断桥铝合金窗安装合同》,承担阳信“政通茗城”项目1、2、3、5、8、9号楼的断桥铝合金窗安装及玻璃幕墙施工。工程完工交付后,结算价为614.4万元,川汇公司仅支付60万元,剩余554.4万元迟迟未付。
    2021年10月1日,招贤公司将这笔债权全部转让给张双臣个人,并依法向川汇公司发出了书面通知。至此,张双臣成为这笔554.4万元工程款的合法债权人。
    然而,一笔本该属于张双臣的钱,却被“截胡”了——阳信县城投集团下属企业阳信县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名义上是川汇项目的总承包方,但根据川汇公司与诚信公司2017年8月30日签订的《协议》,诚信公司并未实际参与施工,所有材料费、人工费均由川汇公司直接支付,诚信公司只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配合费”,且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说白了,诚信公司就是个挂靠收管理费的“壳” 。
    但在2022年4月20日的结算中,诚信公司将招贤公司施工的外窗工程款614.4万元全部纳入自己的结算范围,并在随后起诉川汇公司的诉讼中,将这些款项作为自己的债权向法院主张。阳信县人民法院(2022)鲁1622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支持了诚信公司的诉求,判令川汇公司支付2034.01万元工程款——其中就包含了本该属于张双臣的554.4万元。


    川汇公司破产后,诚信公司又拿着这份判决,将这554.4万元作为自己的债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成功将这笔钱“合法化”地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从始至终,诚信公司没有获得过招贤公司或张双臣的任何授权。 一个没有实际施工、只拿1.5%配合费的名义总包方,就这样“空手套白狼”,把别人干活的辛苦钱据为己有。
追讨欠款:被控“虚假诉讼”未果
    张双臣发现自己的债权被侵吞后,于2025年6月向阳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诚信公司返还554.4万元工程款及利息。
    令人震惊的是,诚信公司的反击方式不是举证抗辩,而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张双臣“虚假诉讼”。

    2025年12月29日,诚信公司薛春林向阳信县公安局报案。阳信县公安局经审查后,于2026年2月14日作出阳公(经)不立字[2026]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明确认定“诚信公司薛春林的控告没有事实依据”。

    公安机关的结论很明确:张双臣的起诉有事实依据,不存在虚假诉讼问题。 诚信公司所谓的“虚假诉讼”控告,纯属恶意诬告陷害。
    然而,恶意侵吞他人债权、反手诬告债主虚假诉讼——这样的行为,似乎并未让诚信公司感到任何不安。作为地方国企似乎笃定自己能“全身而退”。
审理法官:判决写好了,领导不同意发出
    如果说侵吞债权和诬告陷害已经足够恶劣,那接下来的事更让人匪夷所思。
    张双臣的信访材料显示,他的案子2025年6月26日在阳信县人民法院立案,案号(2025)鲁1622民初2525号。2025年9月,张双臣因案件久无进展,致电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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