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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公办学校乱收费校长先免职再处理

[日期:2013-03-19] 来源:cqfzb.com-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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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公办学校乱收费校长先免职再处理

新华网郑州3月19日电(记者 梁鹏)屡禁不止的教育乱收费现象,一直让家长们头疼不已。记者从河南省纠风办了解到,河南省将对教育乱收费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凡发现乱收费问题,对公办学校的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据介绍,这次整治将重点治理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乱收费现象,同时严查“一校两制”等现象。在对高校乱收费方面,严禁高校将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依据,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同时,严查高校乱办班、乱发文凭等,坚决治理以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

中小学禁止通过办班、竞赛等名义与招生、收费挂钩,幼儿园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借读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费,严禁对入园幼儿跨学期收取保教费。

同时,对于一些基础好、教育资源丰富的公办重点初中、小学,将严查在办学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借改制之名实行“一校两制”,借“民办”之名收取高额择校费,形成“校中校”的做法。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奥数班、“占坑班”、兴趣班、培训班等。

据介绍,河南省纠风办将进行明察暗访,如果发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除坚决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公办学校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将问责行政主管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如果发现高等学校乱收费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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